世新大學八十八學年度轉學考試

年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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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科目

法律學系

法學緒論

 

問答題(總分為一百分)

一、習慣如何才具有法的效力?試述其要件。(15%)

二、何謂倫理解釋?依其方法細分之,可以分為幾項,其內容各為何?請舉例詳述之。(25%)

三、試述法律關於人之效力。(15%)

四、未來的法律發展趨勢如何?請分別由公法、私法方面論述之。(15%)

五、試以民事法律說明民事制裁之權利上制裁、財產上制裁或其他制裁之內容大要。(15%)

六、名詞解釋:(15%)

1.      支配權與請求權。

2.      絕對權與相對權。

3.      專屬義務與移轉義務。